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童棹凡 费念渠)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者,需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主动报告登记,并对自身风险程度做好自我评估,落实集中隔离,居家观察,三次核酸检测等相应管控措施。如24小时内尚未接受过核酸检测,须到所在区指定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一次与第二次间隔24小时,第3次需在第6天进行。请以上人员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另外,如对大数据排查出的经停史有疑问,请电话联系12345,将认真记录并协调相关方面予以复核。
编辑: 苗津伟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