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任命黄志坚、黄勇、史小权、朱怀平(女)、徐莉(女)、何志文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琳(女)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殷金福、丛燕燕(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余红(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翔(女)、王莉(女)、施娟(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报融媒体记者 许琴
编辑: 宫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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