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
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
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坚决予以打击
现公布
扬州第二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案件
1、2021年8月3日,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安宜北路家家福超市进行检查,发现经营户杜雪琴销售鸡蛋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2、2021年8月3日,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安宜东路宝应县康源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一次性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药品厄贝沙坦片(28片装)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3、2021年8月3日,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安宜东路宝应县泰源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销售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5、2021年8月3日,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汊河街道华扬西路路边生鲜店进行检查,发现经营户马书连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6、2021年8月4日,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望月路美琪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蔬菜销售者庄赵安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7、2021年8月4日,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望月路美琪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蔬菜销售者谭全龙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8、2021年8月4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对跃进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丁在明所售商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
9、2021年8月4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对跃进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李传亮所售商品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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