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审议通过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江苏记者实探南京多个住宅小区,一起来看多小区实行情况如何。
电动车上楼、飞线“老大难”问题依然存在
在溧水恒大金碧天下小区,新江苏记者走访发现,在一栋单元楼内,除了单元门前的路面摆放了不少电动车, 2楼、8楼都存在随意停放电动车的现象。
物业工作人员汤倩介绍,为了进一步满足业主充电需要,物业在小区内加盖了雨棚,棚内设有充电桩。“毕竟物业没有执法权嘛,在管理上比较受限。我们会通知相关业主,定时清理楼道内的电动车。”汤倩表示,每栋楼的单元公告栏上会贴有宣传通知,物业管家也会通过业主群和朋友圈发布文明停车的推送消息。
据悉,目前该小区物业的工作重点仍是疫情防控,尚未对相关违停行为进行罚款。
午间,新江苏记者来到位于建邺区的安置房小区清荷园北园13栋实探。13栋共计34层,分为3个单元。记者一层层实地勘察后发现,34层共计204户,有4户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中。
而在电梯轿厢、楼道墙面以及电动车地下车库、单元楼公告板,均未出现新规相关罚款内容及相关提示。
租客李先生认为,“那么多住户,物业人手就那么些,管不过来。我也没听说有什么新规,大家还是按照以前的充电方式,上楼的上楼,车库充电的车库充电。“
位于江心洲的洲岛家园和清荷园一样,均为高层住宅小区。记者实探时正是午休时间,10栋一单元前,楼道内两侧各停放了两辆电动车。无独有偶,该单元楼的9楼也有部分业主私自将电动车带到楼上,停在楼道内。
“社区来人叮嘱过,电动车不要上楼。住在一楼的,还是为了躲懒吧,不把车停到地库去。”住户阚女士说。
高层小区电动车依旧上楼入户,老旧小区就地“飞线”屡禁不止。江宁成山公寓就是这样的老小区,住户多,电动车保有量大,且未设置地下车库。
为满足居民充电刚需,社区建造停车棚并安装充电桩,平均每栋居民楼前设有一台充电桩,可同时供1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尽管如此,仍无法彻底解决充电难问题。
新江苏在小区内看到,一栋三单元楼前,一根黄色充电线从五楼一间窗户里“飞”出,沿着外墙垂下,连接着插线板。与该栋楼相邻的另一栋单元楼下,也停着一辆连着飞线的电动自行车,在烈日下一边暴晒一边充电。
“小区里定期有网格员巡查,发现飞线充电会第一时间联系住户要求收回,如果再次发现会联系警务站协助剪除飞线。”据成山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内中老年住户偏多,有些住户保留着原有充电习惯。“接下来小区会加大巡查频率,上午下午各有一小时巡查时间,确保不再出现飞线情况。”
“上楼入户”现象缓解,部分小区“明示”罚款事项
赵榆林是银城西堤国际二区的业主,据他反映,在七月初,小区每个单元电梯内就张贴了相关“罚款”通知——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整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之前我家门口就有电动车在楼道内停车、充电,但最近都停在地下停车场里,业主很安分。”赵榆林说,七月中旬,物业人员就曾拿喇叭在小区里巡逻通知,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也不要在走道内充电,目前这个现象已经得到了有效缓解。
江北雅居乐·滨江国际二期单元楼内。记者看到,某栋一楼室外和2栋的各个楼层内均未发现有电动车停放。据了解,该小区在正门入口和地下车库入口均有保安值班,严禁居民将电动车停放进楼道内。
地下的非机动车库门口处还张贴了“楼道内禁止停放电动车”和“电梯内禁止进入电动车”的警告标识。仔细查看发现,所有张贴的规定、通知上并未显示“罚款”相关内容。
占地约300平米的非机动车车库墙面,也张贴了“杜绝飞线充电 安全从我做起”的宣传标语。
出现违规怎么罚?谁来罚?官方给出判罚依据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都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维护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发挥重要的作用。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都作出了规定,为更好地落实好法律规定,《规定》区分不同类型建筑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新规在明确高层建筑责任主体基础上,增加了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可以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规定。
例如,明确了物业公司10项消防安全职责,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等内容。
新规还鼓励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独立设置,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文中汤倩、赵榆林均为化名)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记者 黄泽文 苑青青 喻婷 柏丽娟 强慧娟
编辑: 黄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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