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1月13日,秦淮区人民法院宣判南京市首例依民法典判决的撤销婚姻案件。妻子刘某(化姓)婚前隐瞒梅毒病史,丈夫焦某(化姓)婚后两年发现,难以接受,特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两人婚姻。
《民法典》实行半月,全国各地因隐瞒重大疾病被判处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例不在少数。1月4日,上海市一男子因隐瞒自身艾滋病史而被判处撤销婚姻关系。1月5日,北京市一男子婚前隐瞒梅毒病史,婚后坦白,但至今未痊愈,妻子考虑再三,申请撤销婚姻。很多网友呼吁恢复强制婚检,然而十几年前,自愿婚检才是主流声音。
婚检强制废除后,全国各地推出“免费婚检”
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中明确取消强制性婚检,由此,我国婚检率一度呈断崖式下降。2005年,国家相关部门对婚检一事给出答复:婚检对预防出生缺陷作用有限,鼓励婚检自愿,不强制婚检。
此后,全国各地不再倡导强制婚检,纷纷从“软”入手,加大婚检知识普及力度,将婚检机构与民政婚姻登记窗口设在同一办公地点,不少地区开启“免费婚检”模式。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婚检率从2004年的2.7%上升至61.1%。江苏省平均婚检率达80%左右,但各地差距较大,有的地区婚检率高达94%,有的地区则不足50%。
婚检有别于体检,不检有诸多隐患
24岁的小丁和男友刚领完证,在小丁看来,婚检和婚礼一样具有仪式感:“能增加彼此信任,我是坚决要做的。”
并非所有人都像小丁一样重视婚检。“男友单位年终体检过了,我九月入职刚做过体检,感觉没什么必要。”刚领证不久的小李告诉新江苏。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科曾做过调查,发现像小李这样视体检等同于婚检的夫妻不在少数。“体检和婚检不一样,认为身体健康就不做婚检的看法是一种误区。”该科主任医师华桦解释道,婚检的目的是筛查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如梅毒、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生殖系统疾病,还能通过检测判断双方是否属于近亲结婚、有无精神病家族史等。
华桦表示,从健康角度而言,婚检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疾病谱在不断变化,婚检能发现一些体检检查不出的传染病和生殖系统疾病,发现后及时治疗可以避免将疾病传染给下一代。”
婚检率是否会影响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南京市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为8‰,2014年南京市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回落至6.07‰,在此期间,婚检率呈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尚无确切研究表明二者有直接关系,专家们的观点多为“婚检率下降不利于出生缺陷的预防”。
《民法典》有望助力婚检普及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若已登记结婚,婚后仍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在《婚姻法》中,婚检的一纸鉴定有可能成为相隔有情人的万尺银河。
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行,对该项规定进行了重新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写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江苏博事达律师所律师马源认为,就法律的明晰性而言,《民法典》“重大疾病提前说”的新规更科学地回应了婚检是否该强制的问题。“《民法典》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范围变更为‘重大疾病’,更具有可操作性,可落地性,有标准可循,充分保障双方的婚姻自由权利。”不过,婚姻撤销需及时,马律师提醒,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小知识:
司法实践中,禁止结婚的疾病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患性病未治愈的;(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记者 苑青青 徐春晖 实习生 王文欣 王月
编辑: 徐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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