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新公布了第六批10个价格违法典型案例。8月16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姜文洋在第18场疫情防控专题发布会上表态,我们将继续按照“有案必查,应罚尽罚,从快从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坚持公布各类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姜文洋在会上公布两起典型案例。在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方面,执法人员在扬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京华城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方面,我们执法人员对位于邗江区竹西史可法路的一饭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经营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的食品,我们依据《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对该饭店上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截至目前,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539人次,检查单位8086家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7件,发出行政告诫书4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628件。新华日报记者 张晨 周晶 李鑫津
编辑: 张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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