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9日起,江苏省扬州市全域为低风险地区。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水运港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扬州水运港口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现将水运港口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港口码头作业有序恢复
自9月9日起,港口码头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可恢复对外转运作业,外地运输车辆可恢复进出。
水上交通管控措施调整
自9月9日起,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途径史的船舶,可以靠泊扬州辖区港口码头。船上人员非必要不上岸,确需上岸的在船人员,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扬城扫码通”),并测量体温。
自9月23日起,水上旅游客运和渡口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可逐步有序开放。
对外开放码头管控措施调整
对外开放码头继续实行专班闭环管理。即日起,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货物装卸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群必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自10月8日起,高风险人群调整为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常态化管控措施
水运港口企业要按照最新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等文件要求,强化防控责任,落实防控举措,堵塞防控漏洞,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现就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后做好小区(自然村)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1、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小区(自然村)出入口管理,实行24小时值守。非本小区(自然村)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小区(自然村)。确需进入的,须经小区(自然村)业主同意并进行登记。人员出入小区(自然村)继续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扬城扫码通”)措施。
2、封闭小区(自然村)自即日起不再实行出入证管理(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卜扬社区瘦西湖福苑小区,实行7天过渡期管理,执行“足不出小区”规定)。
3、规范居家健康监测。从隔离点返回人员,须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的规定,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做到“足不出户”。
4、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交叉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措施。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小区(自然村)继续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小区(自然村)居民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广大群众出行,江苏扬州发布主城区公交车和出租汽车恢复运营方案通告如下:
公交车恢复运营方案
(一)恢复运营时间
1、自9月9日起,恢复主城区公交车运营;
2、自9月16日起,恢复扬州大市范围内的跨区公交车运营和镇村公交运营。
线路班次安排
1、自9月9日起,主城区公交线路全部恢复,班次按50%运力运营;
2、自9月16日起,主城区公交运力全部恢复,跨区公交和镇村公交线路和班次全部恢复运营;
3、具体信息在扬州“掌上公交”App实时查看。
相关防疫要求
1、乘客上车和乘车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未规范佩戴口罩者不予乘车;
2、在公交车辆适当位置规范张贴“扬城扫码通”二维码,乘客须扫码或刷市民卡乘车。
二、出租汽车恢复运营方案
(一)恢复时间:9月9日起恢复运营。
(二)经营范围
1、9月16日前,限定在主城区范围内运营;
2、自9月16日起,恢复市内外运营。
(三)相关防疫要求
1、乘客乘车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绝提供服务;
2、乘客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扫“扬城扫码通”),建议乘客后排入座;
3、驾驶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查验乘客健康码、行程卡(扫“扬城扫码通”),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乘客,驾驶员要代替扫码登记或填写《扬州市区出租汽车乘客信息登记表》。
编辑: 张苏宁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