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业务整合、办税流程简化,涉税事项“一网通办”……当前的长三角税收一体化为区域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十四五”开局之年,江苏省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永明建议,可通过建立长三角统一税收自由裁量标准,优化税收执法环境和区域营商环境。
省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永明
今年1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鼓励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何谓“首违不罚”?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作为江苏省税务局特邀观察员,沈永明提议,长三角三省一市税务机关可以先行先试,适度扩大“首违不罚”清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沈永明在调研中发现,当前的税收执法实践中存在税务处罚期限过长的情况。“例如无锡某企业的税务处罚调查拖了8年之久。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这对于多数税务稽查案件来说存在难度。”沈永明提议,三省一市灵活应对,如可以适度缩短普通税收违法案件办理的法定时间,对重大税收违法办理期限,则可以给予合理的限制或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延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当事人对“无主观过错”负有举证责任,没有主观过错不罚。沈永明表示,三省一市统一税收自由裁量标准时可吸纳这一条款,免去没有主观过错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在税收处罚力度上,沈永明认为,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处罚幅度较大,他建议制订税务处罚幅度较低的三省一市统一的税收自由裁量标准,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记者 苑青青
编辑: 张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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