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如何更好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2021年全国两会,住苏人大代表们呼吁,多方联合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用法制呵护沉默的受伤者。
精准守护,温暖每一个困境儿童
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全国人大代表,泰州市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吉桂凤在调研中了解到,在现实社会中,还有一些看不到希望的孩子,如卧病在床的重残儿童、留守农村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离失所的困境少年。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政府、司法、群团、社会等多个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就存在协调对象多、难度大等问题,难以精准守护每一个困境孩子。对此,吉桂凤建议,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充实完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力量。
“一个重病重残儿童拖垮一个家庭。”吉桂凤说,重残孩子治病开支巨大,许多家庭不堪重负,深陷困境。2020年,江苏曾将“解决重病重残儿童保障不到位问题”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50%,给重病重残儿童发放生活费,目前标准为928元/月/人,惠及全省4.3万名重病重残儿童。在国家层面,吉桂凤建议进一步强化保障,如中央财政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经费科目,加大对困境儿童的经济保障,加大对乡镇级儿童“关爱之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资金支持力度,还可通过“政府+市场+慈善”方式,建立一批专用于未成年人教育的校外实践基地。
以法之名,为被性侵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天
2013年,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韩国电影《素媛》,将性侵未成年人的残忍行径揭露于荧屏,震惊全社会。受害者娜英(素媛原型)终身残疾,并留下了可怕的心理阴影。“对未成年被害人来讲,这种心理创伤或许一生都难以愈合。”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无锡市委监督委员会委员赵伟说,被性侵未成年人的心理修复存在诸多困境,不容忽视。
精神损害赔偿是主要困境之一。赵伟举例,近3年来,一家设区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此类案件332件,共有被性侵未成年人365名,其中248名被害人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经查阅相关案例、听取法院、检察机关人员意见,赵伟发现,许多性侵犯罪嫌疑人往往将经济补偿视作适用缓刑的交换条件,甚至拒绝赔偿。而在已获得经济赔偿的案件中,由于被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难以估算,较多受害者难以得到足够的赔偿费用,以致“案结伤未愈”。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对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了新的界定;将于6月1日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赵伟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应当围绕这一原则积极探索,“可以明确允许性侵刑事犯罪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细化赔偿评估体系及内容,如犯罪地点、犯罪方式、影响范围、康复时间,是否需要转学、搬家等等。”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记者 苑青青 实习记者 李梦迪
编辑: 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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