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苑青青 拾冠之 林燕群 )殡葬是民生大事,事关百姓切身利益。3月31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此次立法旨在推进殡葬改革,让逝有所安,故有所尊。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的殡葬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殡葬习俗和人们殡葬观念的变化,但“重殓厚丧”“入土为安”的思想根深蒂固。为革除由来已久的殡葬陋习,条例明确提出了“革除殡葬陋习,提倡文明礼葬”的要求,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囿于传统殡葬观念,许多人不认可遗体捐献的行为。为鼓励遗体捐献、推动医学研究事业发展,条例提倡鼓励捐献遗体的行为,并要求地方政府建立对遗体捐献者的集中纪念设施。
去年清明节,江苏各地推出在线祭扫、集体代祭、网上家庭追思会等形式多样的悼念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有委员提出,应将此类文明祭奠的方式纳入法规予以提倡。条例吸纳了这一意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祭扫方式。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墓地空间不足成为许多大城市面临的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条例列出了保障安葬用地的条款,如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殡葬设施用地保障,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考虑到夫妻合葬和落叶归根的需求,条例还规定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可以向配偶的户籍、本人或者配偶原籍在服务区内的人员提供墓(格)位,彰显人文关怀。
此外,针对当前殡葬服务中存在的乱收费、价格高等问题,条例禁止任何形式误导、捆绑或强制性提供服务,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并要求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治理乱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
编辑: 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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