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岁的孩子是“最柔软的群体”,应该得到家庭和社会最温柔的呵护。数据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超过4700万,其中有托育需求的占30%,但入托率只有5%左右。
“这反映了我国当前托育服务体系不完善、政策规范不统一、托育供给不足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淮安市委副主委,市政府副市长王红红说。
“由于我国托育事业起步较晚,各地发展水平不同,托育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机构管理规范、评估监督机制以及师资培养体系等仍有待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对此,王红红建议健全托育服务标准,指导托育服务市场规范化发展。
她提出,要完善家庭福利政策,将0至3岁托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是一项服务对象特殊、服务内容广泛且意义深远的育人工程,因此托育从业人员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托育从业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王红红认为要建立健全0-3岁婴幼儿托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同时支持院校与托育服务机构间建立实训基地,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更多实习机会。
“对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完善,责任不应只在政府和父母身上,而是要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创新灵活多样的托育服务形式。”王红红建议重视培养和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普惠优先、市场补充”的多层次服务体系,满足人们灵活多样的托育需求。
一方面,应以婴幼儿生活所在社区为主要依托,探索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形式、多类型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满足家庭就近就便的托育需求。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贷款优惠等措施,充分调动市场参与积极性,推动民办托育机构的发展。
王红红认为,托育服务应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在出生人口减少、学前教育资源有富余的地区,鼓励“托幼一体化”,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将2至3岁幼儿托育服务纳入以公立机构为主的普惠型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更好地实现“幼有善托”。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周永金
编辑: 周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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